我省出臺集中用餐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辦法
學校、養老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的就餐人數多、用餐量大、時間集中,食品安全風險高。為保障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壓實相關單位責任,近日,省市場監管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集中用餐單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范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6章、36條,強化了全過程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和多種監管手段的綜合運用,進一步明確了行業主管部門職責。
強化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協同管理。《辦法》明確了集中用餐單位主管部門對主管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的具體職責,推動主管部門深度參與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協同治理機制。主管部門需將單位食堂食品安全作為落實行業安全風險防控職責的重要內容,督促指導規范承包經營行為,參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加強反餐飲浪費宣傳教育。
強化集中用餐全過程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辦法》明確了集中用餐單位食堂操作流程明示、食品加工用水管理、餐廚垃圾管理、信息公開和明廚亮灶等具體要求,鼓勵集中用餐單位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共治。《辦法》對承包經營和供餐管理作出具體規定,要求集中用餐單位建立完善承包經營和供餐單位準入、考核評價和退出機制,明確餐食配送、接收、分餐、留樣等環節管理規定,實行集中用餐單位和供餐單位“雙留樣”制度。
強化多種監管手段的綜合運用。《辦法》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單獨或聯合主管部門開展檢查。鼓勵運用“互聯網+明廚亮灶”,加強對食品來源、采購、加工制作全過程的監督。要求建立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責任約談等工作機制,完善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者 王鶴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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